三月买的空调至今未安装 消费者告卖场

中新浙江网7月23日电 消费者是认真的。为了讨个说法,沈先生受同事全权委托,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决定状告五星电器。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说起,沈先生的同事在浙江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文三大卖场买了3台格力空调,其中1台空调至今都未安装到位,原因是该卖场无法提供跟上型号对应的空调。 我买的空调,商场凭啥把它卖掉了? 沈先生出示的显示,起纠纷的是一台型号为KFR-35GW/E(3551)Z1的格力空调,售价3780元。在上的“预约送货时间”一栏里,消费者选的是“电话预约”。“5月底,我同事家的新房装修好了,他们打电话跟五星预约安装空调。6月1日下午,五星来电话说,有一台空调暂时缺货,要等一等。”沈先生说,事后五星又说要拿着去改一下空调的型号,换张新的,然后才能送货安装。 为什么要换?卖场女营业员的说法是空调的型号改了,但其他都没变过,并没有区别。这样的答案难以让人信服,沈先生曾向卖场询问,当初开时仓库里到底有没有这款空调,卖场说有的,只是后来“周转”出去了。 沈先生认为,既然空调是有的,而且消费者已经付了钱开了,并约好了上门安装时间,那么卖场就应该尽到保管义务。卖场不能擅自“周转”这台空调,因为卖场没有再处置它的权利了。“我现在甚至怀疑,当初卖场开的时候,仓库里到底有没有这台空调。”沈先生说,无论如何,既然五星收了钱开了就是一种承诺,而现在商家却拿不出相对应的空调,显然就是消费欺诈。 为此,沈先生要求商家退一赔一,并补偿与维权相关的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300元。 卖场承认,确实存在工作失误 对此,五星电器文三大卖场客服经理徐先生承认,这起纠纷暴露了卖场内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由于工作失误给消费者添了麻烦,他表示抱歉。 徐先生说,开时,仓库里的确是有这台空调的,但等到消费者来电预约安装空调时,该款空调的型号已经更改了。“空调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厂家在规范效能标识时更改了型号。”徐先生强调,不能凭此就断定卖场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不过,徐先生表示,卖场非常有诚意解决问题,并给出了解决方案———不管是退货还是给消费者安装新型号的空调,卖场都会给消费者一定的补偿,补偿额度是300至500元的现金或实物。 这样的处理结果让沈先生无法接受,他坚持要求退一赔一。沈先生透露,此前他已多次跟卖场交涉,还曾两次在工商部门的主持下参加了协调会,但卖场的处理态度实在让人失望,他已在上周向法院起诉“五星电器”。 律师认为:五星电器存在明显过错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认为,既然五星电器收了消费者的钱,并开具了,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保存好该款空调,在安装时提供和上型号一致的空调。眼下,五星电器无法提供和上型号一致的空调,就构成违约,存在明显过错。 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不痛快的事,请及时联系每日商报“维权1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