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电器用久了,多少会出点毛病,因为过了保修期,很多市民通常会拿到街头维修店进行维修。记者走访了解到,尽管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早在2006年1月1日就已经正式实施,但绝大多数的家电维修店仍没有明码标价,市民在维修家电时也多有被宰的经历. 换了一个电热水壶开关花了40元钱 “我买个电热水壶才花了100多块钱,没想到换了个开关就花了40块钱。”家住工贸路中段的市民曹先生感觉被宰了。 半个月前,曹先生家的电热水壶开关失灵了,考虑到已经过了保修期,他想就近找个家电维修店维修一下。 曹先生说,他沿归德路找了3家家电维修店,其中两家的老板说无法维修,而那家声称可以维修的老板让他先把电热水壶放在店里,过一天再来拿。 然而,曹先生问价钱的时候,店老板说暂时还不知道啥毛病,等修好再说。等曹先生第二天去维修店的时候,电热水壶已经修好了,店老板说开关坏了,换了一个。 “老板张口跟我要40块钱!”曹先生说,他一听觉得太贵了,和老板搞价也没搞下来,无奈只好付钱。“给钱的时候我很后悔,早知道恁贵说啥都不会修,再添点钱就能买个新的了,但是人家修好了总要给钱啊!” 市区绝大多数维修店未明码标价 昨日(6月22日),记者走访归德路、团结路、路一些家电维修店发现,绝大多数维修店内没有价格明细表。 “不检查就不知道是啥部件坏了,不好定价啊!”问及为何没有价格明细表时,路一家家电维修店的老板李阳说,即使是同一个配件,还有质量好坏之分,明码标价有点难。 “家电协会也要求我们明码标价,以前给我们发过价格明细表,不过现在找不到了。明码标价操作起来有点难,平时,要价都是根据电器的损坏情况随口说,另外,还要考虑到房租等情况。”工贸路一家家电维修店的老板刘安说。 在路电子城内,市民汪先生的电脑因无法正常安装软件,拿到一家维修店维修。店老板听了汪先生所说的情况,当场表示,“给你修好要50块钱!” “上次同样的毛病别人修的才30块钱,在你这儿修咋恁贵啊?”汪先生问。 “你要是觉得贵,就找别人修去!”老板语气强硬。因急着使用,汪先生只有同意维修。 监管相对较难,市民需索取相关票据 据了解,2006年1月1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就已正式实施,其中明文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和配件的产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等。 采访中,市民普遍认为,只有家电维修店实行明码标价,消费者才能避免被宰。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市民在家电维修店维修的家电通常已经过了“三包”期,不排除部分商家存在宰客行为,但是监管起来相对较难。在维修家电时,市民应该询问清楚维修服务的项目和费用,多找几家维修店问问,维修后要索取调换下来的配件及详尽的维修服务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