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难保障 旧家电须强制性退役

5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建议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年限—— 你家的电视、冰箱“过期”了吗? 本月初,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建议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年限。日前,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家电卖场,发现多数家电并没有标明安全使用年限。 市民普遍认为家电只要保养好,没有出现故障就可以一直使用。在市场上的随机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即使家电时间长坏了,只要修好就可继续使用,“我家的电视都用了快20年了还好好的,虽然有些小毛病,但还能使用。老产品质量好。”一位市民说。 而在市内一些电器卖场,当向不少电器促销员询问起家电的“保质期”时,大多表示“暂时还不知道”。而相当一部分顾客并不知道家用电器也有使用寿命。 根据《通则》要求,5月1日起,生产厂家须在家电上标明安全使用年限,从购买之日开始计算。在家电上标明的安全使用年限以“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明示。在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将由厂家承担。 一大型家电卖场的经理表示,这个《通则》是个推荐性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所以有些产品上没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记者从一些厂家也了解到,他们未收到相关通知。“尽管没有安全使用年限,但家电都有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的使用寿命。”该经理说,“家电的‘寿命’从售出之日起算,而且安全使用年限还要看消费者每天使用的时间、使用强度。” 记者了解到,家电在国际上都有通行的使用年限,如冰箱12至16年、彩电8至10年、洗衣机8年等(使用年限应在普通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范围内)。业内专家认为,老旧家电不仅耗能较高,而且分散在千家万户中,如果不进行强制性退役要求,家电的安全使用很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