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符合免检产品的条件,可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产品免检申请表并附上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将其报送至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接收这些申请,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后签署意见,然后将结果报送给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在征求相关行业意见之后,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可以免检的产品进行最终审定,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布这份名单。
(四)获得了免检证书的企业,在该证书有效期间内,可以自由地在其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规定标志。这些标志必须注明它们获得免检资格以及有效期限。每个项目都有三年时间作为免检期。一旦到期,如果企业希望继续享受免检待遇,它们必须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