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记者从吉林省延边州财政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让广大农民朋友得到更多实惠,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延边州“家电下乡”政策增添了新的内容。 延边州财政局粮贸处处长崔翼还介绍到,新政策把“家电下乡”电器品种由过去的4种增加到9种,同时电视机的最高限价由过去的2000元调整为3500元;其他新增家电的最高限价为:壁式空调2500元,落地空调4000元、储水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另外,在家电下乡产品的限购数量上,由原来每户每类家电限购一台调整为两台;补贴款的申领方式由原来的“乡级审查,县级拨款”,调整为“乡级审查,乡级拨款”,补贴款兑付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缩短到12天,农民朋友得到更多实惠与方便。 财政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在领取补贴款时,要携带购买产品的正规、购买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家电下乡标示卡、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存折的可用其他储蓄存折。 “家电下乡商品”由指定店销售,每件商品都贴有专门的家电下乡标志,每件产品还有唯一的“家电下乡标示卡”粘贴在说明书上,购买时应索要正规;还应注意价格是不是超出该产品的最高限价,购买以前可以登陆财政部网站,查看该产品是不是家电下乡指定产品,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