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的五一小长假恰逢家电促销“大节”,不少消费者都赶着这个时候,为家里置换一两件家电“大件”,而“以旧换新”,就成了非常实惠的一项举措了。但是,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猫腻”。不少黄牛党钻政策空子,使大量补贴资金并未真正流入消费者手中。为了杜绝这种现象,“以旧换新”这一惠民良政尚需完善细节,同时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让其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惠及消费者。 家电“以旧换新”变成“买旧换新”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自去年6月在9个省市试点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苏宁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政策实施以来,市民对其政策已有一定的认识,在选购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笔记本电脑等家电“大件”时,近一半的消费都都会选择“以旧换新”。 然而,业内人士也不得不承认,在“以旧换新”政策切实利好消费者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黄牛党正利用该政策的漏洞为自己谋利。大量国家补贴被截为私用。 继早前北京美的制冷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商务委查获骗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后,今年4月30日,《法制周报》以《美的促销员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变相套利》为题,披露了湖南美的制冷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某卖场的促销员,向准备购买美的空调的消费者收取110元,违规帮助消费者获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 据消费者介绍,根据长沙当地的“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只有持有长沙市本地户口的消费者,才能享受“以旧换新”的政策补贴。但是,当该消费者向卖场销售员咨询时,销售员却表示只要多交一百多元,就可以“找个别人的户口办下(家电‘以旧换新’)手续”。于是,该消费者“出了100元钱,以总价款便宜400元的价格购买了家电,实际上少出了300元。” 类似骗取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的事件并不鲜见,此前,北京、山东、浙江等地的媒体均有曝出此类事件。一些“黄牛党”除了为消费者“提供”他人户口本,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办理家电“以旧换新”手续外,还“出售”旧家电“帮助”消费者“买旧换新”,更有一些无良家电销售商家,将“以旧换新”政策视之为“低价进货”的渠道,大规模购进旧家电,再向卖场“以旧换新”。 暴利致“黄牛”猖獗 那么,是什么导致这些家电“黄牛党”行事如此猖獗呢?一些商家揭露其中内幕:由于参加家电“以旧换新”能在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10%的返还补贴款,这使很多本就微利的家电是以低于商家进货的价格卖出去的。举例来看,一台4000元左右的笔记本电脑,如果以“以旧换新”购买可以获得400元左右的优惠,也就是说,成交价实际在3600元左右。而一些小型家电经销商如果以正常渠道向卖场进货,进货价格则是在3800元左右。正是这200元左右的差价,让一些小型家电经销商视“以旧换新”为“机会”。借用当地户口本,同时收拢一批废旧家电,以“以旧换新”向卖场“进货”。 为了杜绝此类“黄牛”行为,许多卖场已经采取了措施。比如苏宁电器就规定,对凭本市户籍和以旧换新凭证的消费者,如果一次性购买享受优惠补贴的同类电器超过5件,需要经总公司二次核查并备案,才能销售。而国美电器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经理瞿文超也表示,北京国美对获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也有规定,即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形式一次性购买各类享受补贴家电累计达到20件就要上报总部,实施资格二次核查。 “限购令”看起来似乎对家电“黄牛党”的行为做出一些限制,但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样“限购令”的效果实际上非常有限。“我们只能对消费者在一家门店一次性的大量购买进行限制,但若分次购买或到不同商家购买就无法控制了。”一些商家表示。 家电“以旧换新”尚需补充细则 如何保障家电“以旧换新”这一良政能真正“惠之于民”呢?普遍认为,细节是个关键。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周儆介绍说,“目前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尚处试点阶段,细节方面还不完善”。当前“以旧换新”政策共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北京广东等地为主,销售和回收两个环节可以是一个企业中标,拆解和回收两个环节也可以是一个企业中标,即双中标模式;另一种是销售、回收与拆解分别由不同的企业中标,即长沙市“三位一体”模式。相对而言,后者在流程上更加健全。“回收公司发出一张回收凭证,必须见到一台回收的旧家电,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也不可能拿凭证直接去倒卖。”周儆说。 此外,“以旧换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接受各界反馈也非常重要。政策的完善实际上就是一个“拾遗补缺”的过程,有关部门根据商家、消费者的反馈情况,及时对政策适用范围、对象和方法进行调整,同时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督,对于“钻空子”的行为进行严惩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