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163万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采购元素类检测设备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要承担出入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评价鉴定工作;承担食品、化妆品、农产品体系审查及其他应检物的委托检验检测及鉴定工作;负责风险监测分析,进行科研与技术开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科普培训活动。 近日,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就“元素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63.8万元。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4-QA0212 项目名称:元素类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3.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台 1 用于检测食品中农药残留及污染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A包 2 原子荧光光度计 台 1 B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1,638,000.00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B包预算金额33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 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9)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可兼投兼中。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②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相关资料下载: 其他补充事宜及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