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拱墅区法院的一次审判中,一起因为空调二氟甲烷泄漏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解决。经过一番法律斗争,法院最终判决了空调销售方及其售后服务公司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共计10.93万元。
事情始于去年夏天,当时陈小姐突然出现了一系列奇怪的症状,如头晕、走路困难、耳鸣和呕吐等,这些症状让她辗转于多家医院,但医生们却无法找到病因。直到今年春节期间,她发现卧室内安装的空调不再制热,便联系了售后服务人员进行检查。这时候,专业技术人员才发现室内机安装时没有正确拧紧铜管接头,导致制冷剂二氟甲烷泄露。当问题得到解决,并修复完毕之后,陈小姐所遭受的眩晕等症状也逐渐减轻。
陈大伯对女儿“怪病”的原因持怀疑态度,他仔细阅读了空调说明书并了解到二氟甲烷是一种无味无毒但高度挥发性的气体,在密闭空间下可能形成危险浓度,从而导致呼吸困难、肌肉疲劳和失去协调性等健康问题。他认为这一切与空调泄漏有关,因此要求电商平台对此情况进行检测。在确认确实存在泄漏后,陈小姐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对电商平台和售后服务公司提出赔偿11.8万元。
被告双方为了澄清责任,他们申请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有证据表明二氟甲烷会造成污染,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是说,如果有哪些证据能证明陈小姐之所以患病,是由于涉案空调在未拧紧接头之前就已经开始释放出这种气体。但是法院并不认可这样的鉴定请求,因为他们认为、二氟甲烷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其泄露必然会影响环境质量,而被告方面既不能提供排除其行为与污染间直接因果关系,也无法证明自己免责或减责的情况,因此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而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由于环境污染导致损害,被动方(即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如果主张的事实成立,那么另一方则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该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情形。此案中,被告未能提供任何支持他们主张不承担或减少责任的情形,所以最终判决两被告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