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制冷剂泄漏引发奇病家电维修上门救急销售方被判赔偿近11万元

在杭州拱墅区法院的一次公正审判中,一起因空调二氟甲烷泄漏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解决。经过深入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了空调销售方及其售后服务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共计10.93万元。

事情始于去年夏天,当时一位名叫陈小姐的女性突然遭遇了一种奇特的疾病。她常感头晕、无法正常行走,还伴有耳鸣和呕吐症状,这些症状让她不得不频繁地寻求医治,但无论是哪家医院,都未能准确诊断出她的病因。直到春节期间,她发现卧室内空调无法制热,便联系了售后服务进行维修。在专业人士的检查下,原来是由于安装过程中铜管接头未经拧紧导致制冷剂泄漏。幸运的是,经过修理之后,空调重新运行正常,同时陈小姐也逐渐恢复了健康。

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怪病”对陈小姐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她的父亲怀疑这场疾病与空调中的二氟甲烷泄漏有关。他仔细阅读说明书,并了解到尽管这种气体本身无味无毒,但它是一种高度挥发性物质,在密闭环境中可能迅速形成高浓度气体,从而降低氧含量,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如引起瞌睡、头晕、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

于是,他再次联系电商平台要求他们进行检测。这一次,他们确认房间内空調的制冷剂二氟甲烷确实发生泄漏,而且这一泄漏是由电商售后公司在安装过程中未用扳手拧紧室内机铜管接头所致。面对这样的情况,陈小姐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即要求电商平台和售后公司赔偿11.8万元作为她治疗费用的补偿。

被告方则提出了一项请求,那就是要对二氟甲烷是否会造成污染以及陈小姐生病与涉案空调安装后的气体泄漏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法院认为,由于二氟甲烷是一种危险化学品且属于单纯窒息性气体,加之涉案空調由于接头螺母未拧紧导致两者的泄露必然产生卧室环境污染,因此,被告方关于鉴定的申请是不必要的,不予批准。

最终,在法庭上充分考虑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该院依法作出了裁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因污染环境给他人造成损害,其行为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对于此类环境污染产生的问题,如果该行为者不能证明其行为与受影响人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提供减轻责任的情形,也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被告双方均未能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因此,最终判决被告各自赔偿原告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为10.93万元,以此来弥补原告受到的一切不便并回归健康状态。此事一经宣判,就像阳光普照一般,为周围的人带来了希望和安慰,让大家都明白,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法律界定明确,无论多么隐蔽或微妙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公正平衡与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