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拱墅区法院的一次审判中,一起与空调二氟甲烷泄漏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裁决。据称,空调销售方及其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被要求赔偿原告10.93万元。这一金额包括了原告因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陈小姐在去年夏天开始出现了一系列奇怪的症状,如头晕、无法行走以及耳鸣和呕吐。她尝试在多个医院就医,但无论花费多少钱,都无法找到她的病因直到新年的春节期间。当时,她发现自己的卧室空调不再能够制热,并联系了售后服务以求解决问题。在技术人员检查之后,他们发现的是一种错误安装导致制冷剂泄露的问题。一旦修复,这种情况便得到解决,同时陈小姐也报告说她身体上的症状有所好转。
随着时间推移,陈小姐之父怀疑这场“怪病”可能与家中的空调制冷剂泄露有关。他仔细阅读了说明书并了解到,这款产品使用的是一种名为二氟甲烷(R-22)的气体,它是一种无味且无毒但高度挥发性的化学品。在密闭且通风不足的地方,如果这种气体积聚太快,它可以降低氧气含量,从而引起呼吸困难、肌肉疲劳以及失去平衡感等问题。
因此,陈大伯再次联系电商平台,以请求他们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过检测,最终确认房间内确实存在着由于未能正确安装而造成的二氟甲烷泄漏现象。于是,陈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电商平台及售后服务公司追究11.8万元赔偿金。
然而,被告双方提出了一些异议,其中之一是关于是否会因为这些事件导致环境污染,以及如果发生的话,其对患者健康状况产生影响的情况。法院最终认为虽然二氟甲烷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物质,但其性质仅限于窒息性,因此涉及此类事件时需承担责任。而被告们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与受害者遭受损失之间没有直接关联,也未能证明存在任何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下支持其主张。此案中,被告们未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