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在郏县国税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郏县国税局为了规范“家电下乡”的税收管理,从外部信息采集入手,对“家电下乡”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该局共对19户“家电下乡”经销户实施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61.41万元,罚款5.02万元,收缴滞纳金3.98万元。 该局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得知,部分“家电下乡”经销户利用收据代替进行销售,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并给国家税收造成了一定的流失。针对这一现状,该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家电下乡”行业的税收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并积极与县财政、商务部门协调联系,全面采集“家电下乡”经销户的开票销售以及申请家电下乡补贴款等信息,将采集信息与CTAIS系统的纳税人申报信息、验旧等信息进行比对,从中筛选出部分存在疑点的经销户,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以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