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符合免检产品的条件,可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产品免检申请表。该表格应当填写完整且真实无误。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查这些申请,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检查,并在审核完成后给出书面意见。随后,将这些意见和材料上报至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会在此基础上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一旦收集到足够信息,该机构将对免检产品进行最终审定。如果批准,会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相应的免检证书,并将结果公开于社会。
(四)获得了免檢證書的企業,在有效期內,可以自行使用規定的免檢標志來標示產品或其包裝。此標志應該明確指出獲得免檢資格以及有效時間範圍。在這段時間內,即三年內,產品不需要進行額外測試。但是,一旦這段時間結束,產品仍需繼續通過測試以保持其“免檢”狀態,這時候企業就需要重新提出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