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符合免检产品的条件,可自愿提交免检申请,并附上真实的证明文件,向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他们需要填写完整的产品免检申请表。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负责审查这些申请和提供的材料,签署意见后将报告结果发送给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在征询相关专业意见之后,将对这些产品进行最终审定,并颁发证书给那些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同时对外公布审核结果。
(四)获得了免检证书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自由地在商品或其包装上使用特定的免检标志。使用该标志时,还需注明获取免檢资格以及有效期限。在没有继续进行额外审批的情况下,这些标志每次只会被用于三年时间。如果要持续保持免檢状态,企业必须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