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记者20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规定强调,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并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报告相关情况。据介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关部门将依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记者余俊杰)